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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会计制度

发文部门:财政部    发文字号:财预字[1997]288号    日期:1997-07-17   

国务院各部委、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:
    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,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,加强会计管理,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、有序发展。根据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》(试行)我们制定了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,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《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》同时废止。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向我部反映。
    附件:事业单位会计制度(详见视野法规库law.esnai.com本条信息附件,word)

抄送:总后勤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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