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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文部门: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   发文字号:沪国税进[2006]54号    日期:2006-11-08   
各区县税务局,市财税三、七分局:
  现将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财税[2006]143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